事件看看顺义这男子,您还敢插队吗
男子打伤插队者,获刑6个月
吴某在地铁站内因排队问题与白某发生纠纷,后双方互殴致一人轻伤二级,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诉至法院。近日,顺义法院审理了此案,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排队惹纠纷,原告被打成轻伤二级
公诉机关指控:年2月,被告人吴某在地铁站内因排队问题与白某发生纠纷,后双方互殴。期间吴某将白某左肩关节致伤。经鉴定,白某左肩关节脱位构成轻伤二级。
被告人吴某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待。另,双方民事问题已和解并履行。
被告供述:原告插队,引发口角并互殴
据被告人吴某供述,年2月,吴某在站台上排队,一男子不排队加塞到其前面。吴某说大家都排队,你到后边排着去,他说我就站在这。吴某说你一会上车别挤我,挤我我就抽你,说完之后对方就用拳头打吴某眼部,之后双方开始互殴。
法院判决:追究被告被告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某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鉴于被告人吴某自愿认罪认罚,故对其从宽处罚。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消息源自京法网事)
在顺义的公交车站、地铁站、火车站代售口等地方,经常能看到一些不文明的插队现象。插队者固然不对,但是我们在谴责制止这种行为的同时,先要保护好自己,切莫冲动,做出过激的行为。不然就会像事件中的吴先生一样,没能指责对方不道德的行为,反而自己被关进了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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