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1名死者器官被非法摘除,6人获刑,

《孝经·开宗明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在古人的思维中,百善孝为先,而体现孝顺最基本的一点就是照顾好自己的身体,不管是一寸肌肤还是一缕头发,都应该将其视为父母馈赠的礼物来好好保护,只有“毫发无伤”,才是对父母最大的慰藉。

这种思想影响深远,直到今天,仍有绝大部分人认为一个人最后的体面就是干干净净、完完整整地走,所以对于器官捐献这一行为并不愿意尝试。我们呼吁大家都有一颗奉献自我的心,但是对于这种深扎在骨子里的观念也表示尊重,所以未经允许,任何人都不能对他人的遗体进行破坏。

为了保障这最后的体面,我国法律明确了毁坏尸体罪这一罪行,情节严重的必将得到重罚。这不仅是一种法律要求,也是最基本的道德体现,然而有一部分人将法律和道德全部抛之脑后,为了追求利益做着丧尽天良的事情。

年,安徽怀远发生了一起离奇的器官捐献案件,通过这起案件,警方顺藤摸瓜发现了更多线索,最后终于找到了始作俑者。直到这个时候人们才知道有11名死者的器官被非法摘除,最后有6人获刑,最令人感到震惊的是这起离奇的器官捐献案中的当事人居然是几名医生。

年2月份,患有重度精神分裂症的石林在家中突然发病,跑进厨房拿起一把菜刀胡乱挥舞,声称要将房间里面的妖魔鬼怪全部赶走。最后他不小心将自己的母亲、弟弟、弟媳以及侄子全部砍伤,砍伤之后精神慢慢恢复正常,赶紧拨打急救电话医院。

他的母亲受伤最为严重,颅骨被他砍了一刀,医院的时候已经昏迷不醒,生命体征一直微弱,其他几人的伤势不重,包扎完之后全部等在病房门口,希望医生给出一个好消息。

然而5天之后,石林的母亲最终还是被盖上布推出了病房,医生表示她因为颅脑重度损伤所以已经回天乏术,石林以及自己的弟弟石祥痛苦万分,等到几个小时之后等她们再次见到母亲时,出现的场景让他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母亲明明被砍的是头,其他地方都没有出现问题,但是她的腹部却有厚厚的一层纱布,石祥感觉到这层纱布不简单,于是将纱布揭开一看究竟,结果发现纱布的最下一层满是鲜血,母亲的腹部居然有缝针的痕迹。

联想到以前看过的种种案例,石祥不禁感到头皮发麻,立即选择报警。等到警方赶去核查情况时,结果果然与他想象的一样:母亲所有内脏已经全部不见了。

如此骇人听闻的事情发生在自家人身上,石祥难以接受,医院推出,所以警方开始从主治医生进行调查,与此同时,另外一名医生找到了石林。

这名医生名为杨勋,拿出一份捐献器官同意书给石林,告诉他只要在这份同意书上签字就可以获得20万元补助金。

石林签字之后,这笔钱很快就打到了账上。石林将此事告诉了石祥,调查就此告一段落,但是石祥后来在仔细查看这份捐献书的时候却发现这份捐献书上并没有公章,在当地的红十字会也没有查到关于母亲的任何捐献消息,直觉告诉他此事并不简单,果然,他拿着捐献书一问杨勋,对方立马用48万堵住了他的嘴。

杨勋承认这份捐献书是造假,但是他央求石祥不要将这件事闹大,他们想用68万元息事宁人。石祥和石林的嘴虽然堵住了,但是之前参与过调查的警方认为这起案件十分诡异,所以又开始进行调查,这一查,杨勋等人的罪行直接暴露。

杨勋是一名内科医生,而他也正是石林母亲的主治医生。为了私自贩卖人体器官追求黑暗的利益,他经常使用这种手段对各项指标都很正常的遗体进行“处理”。他的买家主要分布在江苏和安徽的各个地方,每一次完成一次器官的取出,他都可以获得一笔巨大的利润。

在医院里面完成这件事情自然很难,所以他需要帮手一起处理,在利益的勾结之下,医院内还有2名医生自愿成为了他的帮手。他们三人在各自的科室都具有一定的地位,所以想要运送一具遗体到他们取肾的救护车上并不是难事。

器官全部取出之后,他们用专门的箱子将其装好,另外还有3人负责联系市场以及给他们返钱。

3名医生,3名器官贩子,6个人一起完成了一起又一起可怕的交易。他们在未经死者配偶、子女、父母等人共同签字确认的情况下一共对11具遗体进行了违法手术,已经构成毁坏尸体罪,罪行严重,性质恶劣。

经过审判,法院最终对这6名涉案人员作出了一年到两年四个月不等的惩罚,杨勋被判处二年二个月有期徒刑。

这一处罚相较于他们这种恶劣的行为来说并不算严重,但是他们应当从这一处罚中明确自己的错误,深刻反思。身为医者,他们理应对所有死者心怀敬畏,结果他们却将其当成牟利的工具,这种行为为法律所不忍,也必将得到人们的唾弃。

(本文案例来源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情节稍作润色;图片为网图,与本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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