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观点杨严炎副教授论民事诉讼突袭性裁
杨严炎
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曾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家》、《清华法学》、《比较法研究》、《现代法学》、《法学》、《当代法学》、《环球法律评论》、《法学评论》等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出版个人专著两部,主编与合著著作多部。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等5项国家级、省部级项目。作为核心成员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德合作交流项目、复旦大学“三期”重大项目等研究工作。获上海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入选上海市“晨光学者”计划,入选复旦大学“卓学计划”。
论民事诉讼突袭性裁判的防止
——以现代庭审理论的应用为中心
德日等大陆法系国家从民事诉讼法诞生之际就对突袭性裁判防止作出了规定,并在近一百多年来不断的强化。即便如此,突袭性裁判在德国仍被认为是司法之癌,可见其防范的难度和危害的严重性。从本文对我国突袭性裁判的分析可以看出,其涉及范围和危害程度远超德日等国家。我国突袭性裁判的产生除与国外有大致相同的原因外,还有许多自己的特点,其中落后的庭审方式与不合理的考评制度是我国产生突袭性裁判的两大主因。争点不明的法庭调查使突袭性裁判大幅上升,不合理的案件评价制度又使许多错案难以得到纠正。突袭性裁判防止的路径,一是引入现代庭审理论,二是强化正当程序,使裁判产生正当化的效果。
突袭性裁判防止现代庭审理论释明权心证公开
一.问题的提出
“突袭性裁判”的中文名称在上个世纪末由我国台湾地区著名诉讼法学者邱联恭教授翻译并引入台湾学界,台湾庭审方式改革的准备也是肇始于“突袭性裁判防止”理论的提出。年邱联恭教授在台湾民事诉讼法研究会第一次研讨会上提出“突袭性裁判防止”的理论。年“突袭性裁判防止”的概念已成为台湾民事诉讼法的重要指标之一,并纳入立法理由之中。以突袭性裁判引领的现代庭审理论与应用也逐渐为台湾理论与实务人员所认知与接受,并进而广泛运用到具体个案的审理裁判中,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我国大陆学界对突袭性裁判及其相关制度的了解也主要是由此而来。
邱联恭教授的观点和改革方案主要来自于德国和日本,就突袭性裁判问题意识与研究而言,德国属于非常早的,日本紧随其后。这两个国家从民事诉讼法诞生之际就开始怎么样治好白癜风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